作者:作品酒業winetolife 來源:本站原創
為了對葡萄酒市場進行規范化管理,美國在1983年引入了以測評葡萄栽培地區的地理位置、氣候特征、土壤狀況的AVA(American Viticultural Areas)制度。這一制度并非以法國的AOC制度或者意大利的DOC制度等歐洲的品質管理制度作為參考來制定的。法國、意大利等國家會根據生產區域嚴格控制其葡萄酒的產量,從而進一步控制葡萄酒的質量。但是美國的AVA制度僅僅要求在產品當中標示產地以及葡萄的品種,而非對品質進行監控。因此,AVA可以理解為在美國“公認的專門栽培葡萄區域”或者“最小單位葡萄酒產地”。直到2007年4月,美國一共有187個AVA產地,在加州就有108個地區被指定為AVA。
在法國、意大利等歐洲國家,因為每年的氣候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把葡萄酒年份看得很重要。與此相反,美國各葡萄酒產地的氣候相對穩定,所以更看更葡萄品種和栽培地區。因此在高級葡萄酒酒標上必然會特別標示出葡萄品種和生產地。
美國葡萄酒的酒標上使用的產地的名稱必須是州的名字、郡的名字或已被公認的葡萄栽培地區(AVA)的名字。允許使用州名字的條件是必須要100%使用本州所栽培出的葡萄;使用郡的名字的條件則是必須要使用該郡所栽培出的75%以上的葡萄;而使用已被公認的葡萄栽培地區(AVA)的名字的話,要使用本地區種植的85%以上的葡萄。如果把已被公認的葡萄栽培地區(AVA)的詳細名字也標上去,那就說明這是一款上等的葡萄酒。此外,美國葡萄酒必須要標示出使用75%的葡萄品種的名稱(俄勒岡州為90%)。
在加州,因為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葡萄酒釀制法規,所以對于葡萄酒生產商來說,這里完全是一個無論是誰都可以生產出自己風格的葡萄酒的天堂。
因此挑選美國葡萄酒時,不要根據等級進行挑選,而是要根據地區的知名度,如加州的納帕山谷(Napa Valley)、索諾瑪(Sonoma County)等地。在此基礎上,挑選由有名的葡萄酒酒莊或酒廠出產的產品,才算是一個成功的選擇。

美國的主要葡萄酒產地有加州(California)、俄勒岡州(Oregon)、華盛頓州(Washington)、紐約州(New York)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