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來源:
近日,上海浦東區法院受理了一起代理商狀告日本洋馬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日本洋馬)的案件,代理商稱開拓中國市場10年之久,當終于要享受開拓市場帶來的成果之時,遭到日本洋馬的拋棄。“我們要求日本洋馬賠償2億元。”廈門豪嘉利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豪嘉利)負責人劉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記者隨后與日本洋馬上海分公司取得聯系,該公司前臺小姐表示“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訪。”不過,記者從負責銷售發動機的經理助理處確認了雙方解約的消息。
2000年,廈門豪嘉利與日本洋馬接觸后,打算與日本洋馬進行合作。“當時中國市場高端的日本柴油發動機根本看不見。”劉先生表示,“當時沒人看好中國高端柴油發動機市場,日本洋馬也一樣。”
劉先生表示,“由于采用一種新型的發動機所耗費的時間和成本很高,一般采用新型的發動機就很少會再隨意變動。”
此外,日本洋馬采用零庫存的銷售方式,如果代理商要進貨需等上3至6個月。“我們要先行配備庫存才能進行市場拓展,合作前期承擔的風險很大。”劉先生表示。
劉先生表示,國內柴油發動機真正盈利并不是來自于發動機的銷售,真正的市場是發動機的售后服務以及相對應的零件市場。
“我們建立了遍布全國的售后服務網絡,同時建立了零件庫存。”劉先生表示,在準備開始享受開拓市場帶來的成果之際,日本洋馬卻與公司解除合作關系。
中投顧問機械行業研究員段嘉宣表示,目前我國柴油挖掘機發動機市場大部分被日本生產的發動機占據,市場份額較大的主要有五十鈴、洋馬等日本產小柴油機。以徐州重工、三一重工(600031,股吧)(27.92,0.24,0.87%)為例,小型挖掘機的發動機全部使用洋馬發動機。
劉先生表示,“我們不明白為什么與日本洋馬的合同一直是2年一簽。一般情況下,代理商的合同至少以10年期為約簽訂。10年間雙方多次簽約,最近一次簽約是2011年到期。此前,他們已繞過我們與國內多家工廠私下開始合作。他們表示由于合同期限未到,他們單方面提出解約,愿意為這種違約行為向我們賠償上千萬元。”
劉先生表示,“公司布局的銷售及售后網絡因此會受到沖擊。很多二、三級經銷商因日本洋馬突然解約沒辦法運營。”
日本洋馬單方面解約對廈門豪嘉利影響巨大,目前廈門豪嘉利運營基本停止。廈門豪嘉利在解約后將日本洋馬告上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索賠2億元。
對此,北京薪評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韜表示,國內代理商在與國外企業合作,除要預估經營和市場開拓風險外,還需要對法律上可能觸及到的風險做事先防范。由于這種合作屬于市場調節范圍,由企業雙方自由合作,企業在簽合同時候應該加強防范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