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都曉得“開瓶費”能不能收?收取多少適宜?因為法令對此并無明確規定,一些餐飲店借機漫天叫價。10日,市民毛先生自帶3瓶白酒到閩清一酒店花費時,被需求付出450元的“開瓶費”,這相當于酒的總價。
毛先生介紹,10日他請幾個兄弟到閩清一家酒店吃飯,結賬時,發現其自帶的3瓶酒以每瓶150元的報價共收取450元“開瓶費”,這簡直與3瓶酒的報價相等。見收費這么高,毛先生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部門知道到,用餐前酒店服務員有提示制止花費者自帶酒水,通過兩邊洽談,酒店贊同毛先生自帶3瓶白酒,但并沒有通知他餐后將收取“開瓶費”。酒店有關擔任人稱,新年時間,
酒店的員工工資開支也比平常高,而贏利絕大部分來自于酒水,假如花費者都自帶酒水的話,酒店很難正常運營,因而收取必定的“開瓶費”是有必要的。酒水招商網以為,雖酒店如需收取“開瓶費”,有必要盡到事前奉告的責任,一起,兩邊要就“開瓶費”詳細的金額進行事前洽談。才干合理洽談形成不必要的隔葛。
標簽:酒水招商網,自帶酒水,白酒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