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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招商網的小編在和一些葡萄酒行業的業內人士聊天時,業內人士紛紛表示,國內好的葡萄酒酒莊都會把年份當作一項重要指標。例如在東四麗晶酒店旁的一家打酒莊里,紅酒區內有若干種年份差不多的紅酒,價格也是從400多元到上萬元不等,而這之中年份最近的是一款2006年的“法國金玫瑰”。酒莊的導購人員告訴酒水招商網的記者,對于葡萄酒來說,并非是年份越久越好,要看這一酒區當年的葡萄質量和收成狀況。該導購還表示“要準確分辨出年份酒并非易事,挺好挑選可信的平臺”。
接著另外采訪的房先生是一位已經走訪了國內13個葡萄酒產區、從事紅酒生意多年的專業人士,他就曾直言道“國內沒有年份酒的規范,國內葡萄酒瓶身上的數字不能代表年份,就好比你今年看瓶子上寫2005年,明年你再看還是2005年,后年依舊是這個數字。”但對于更多的細節,房先生不愿更多透露。“現在國內的葡萄酒銷售市場對國內消費者很不公平。”最后他只無奈地說了這樣一句話。
其實根據小編的調查發現,《葡萄酒國家標準》早在2008年就已經修訂并且正式實施了,該文件最大特點是由推薦性的國家葡萄酒標準改成了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年份葡萄酒所標注年份須是葡萄采摘年份,且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80%”。當時,業內對此紛紛希望新標準能給以“年份”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來個致命一擊,但由于沒有相應的檢測標準和管理標準出來配合標準的實施,其效果和影響力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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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紅酒,葡萄酒國家標準,招商網